2023-11-21?????作者:?????文章來源:?????點擊數:951?
創業者或投資者在注冊上海公司的后續發展中,有的需要進行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一項系統工程,參加合并的各方都應當按照業務流程操作。關于公司合并的業務流程,《公司法》第174條有這樣的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O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下面我們從實務角度將兩個以上無控制關系的公司之間的復雜合并的業務流程總結如下:
第一階段,達成合并意向階段。這個階段主要是由有意參加合并的各公司管理層或者股東首先做試探性接觸和初步談判。當擬參加合并的各公司均示合并意愿,并就合并的基本原則事項諸如合并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合并后:O司的實際控制人、合并后公司的業務范圍和經營目標、合并作價的方法和原、工作流程和時間表等達成初步一致后,各方可能會訂立保密協議和沒有法約束力的合并意向協議。
第二階段,披露調查階段。這個階段擬參加合并的各公司要彼此披露計價準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資產、負債明細表,同時還要彼此披露主要股東情況、公業務現狀、無形產的構成、重大合同和訴訟的情況、員工構成及其他重大長期事項。也可以安排彼此進行盡職調查,以便增進擬參加合并各公司之間彼此了解,為下一步的商業談判創造條件。個階段工作的目的是為最終確定合并方案及合并作價奠定基礎。
第三階段,評估及協商作價階段。公司合并也是交易,其實質是參加合并各公司股東股權的“合伙”交易,因此要在評估的基礎上對參加合并的各公司的股東權益,或者說股東的股權進行協商作價。只有參加合并的各方就其投人合并后公司的資產總值、負債總額即股東股權的價格達成一致后,才能確定各股東在合并后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協商的持股比例與其向合并后公司投之間的差異。這是因為各方投入合并后公司的都是資產和負債,不作價就無法進行合并后公司的股權分配。所以合并作價是公司合并過程中的商業事務,接關系到參加合并各方的股東的切身利益。作價高了本公司的股東就會從并后的公司中分得較多的股權,作價低了分得的股權就會少。
第四階段,權力機構通過合并決議的階段。在披露調查階段完成且各方對合并作價達成一致之后,合并方案就可以最終得以確定。合并方案確定之后,擬參加合并的各公司就可以向公司的權力機構呈報合并方案。合并是公司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公司權力機構批準,否則公司不能合并。
第五階段,公告階段。根據《公司法》第174條的規定,公司應當在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法》之所《這樣規定,原因如下:(1)債權債務關系具有人格的成分,債權人是基于對債人的人格信賴,才同意賒、貸的,公司合并后,債務人的人格發生了變化或者債務人的人格已經歸于消滅;(2)公司合并后雖然公司的規模擴大了,資產增了,但公司的償還債務的能力不一定增加,因此,合并有可能傷害到債權人的益。參加合并的各公司都需要通知債權人并公告,這是公司合并必經的法律序。根據《公司法》第205條第1款的規定,公司在合并不依照《公司法》的規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階段,接收債權人回函,處理債權人事項。如果債權人回函無異議,參合并的各公司需要將債權人的回函收集整理妥當,以備報經公司登記部門核時使用。債權人在接到通知書后30日之內,未接到通知書的在公司公告后日內,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如果債權人要求公司償還債或者提供擔保,公司就只能償還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否則公司不能合并。
第七階段,公司注銷、登記、變更登記階段。當參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告滿45,且無債權人對公司合并持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以行了處理后,就可以根據合并方案辦理有關公司的注銷登記、設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了。過去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先注銷因合并不再存續的公司,然后才能行設立公司登記(新設合并)或者變更公司登記(吸收合并)以及設立分公司,使得公司合并的相關登記工作手續繁雜,程序混亂,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的情況下,操作起來非常困難。201 1年1 1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了《關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記支持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該意見第4條明確規定公司合并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的,自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之后,申請人可以同申請辦理公司注銷、設立或者變更登記。其中,不屬于同一登記機關管轄的關登記機關應當加強登記銜接。需要層級銜接的,上級登記機關要主動調;需要區域銜接的,先收到有關咨詢、申請的登記機關要主動協調。參加合并各公司可以同時按照合并方案辦理有關公司登記的各項工作。
第八階段,后續工作階段。這個階段的工作包括各公司財務賬目的合并,并后公司行政班子的建立、行政機構的建立、員工的安排、業務的整合、市場整合、合同的處理、債權債務關系的處理等,以及不在存續公司稅務、海關、外事項的最后處理和工商注銷工作。這些工作有的可能在合并之初就開始籌,在合并過程中已經著手解決,但有的可能需要一直等到合并工作的收尾階段才能最后完成。
上是參照《公司法》的規定和實務操作提出的公司合并八個階段所要{工作,在實務中公司合并是非常復雜的,前邊已經說過,它涉及方方面面的利受到方方面面的管控,如企業資質、生產經營許可等,在實務中是非常難辦的。公司應當按照合并的業務流程操控公司合并業務。
標簽:
上一篇: 關于公司減資的具體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