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注冊不同,前者是非法人性質的公司,且分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兩種方式,那么合伙企業對公司注冊資本有什么要求嗎?接下來上海注冊公司小編做了相關整理。
一、合伙企業有沒有注冊資本要求
合伙企業的注冊對資本沒有明確要求。《合伙企業法》僅籠統地規定合伙人有出資義務和出資方式,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并沒有像公司法那樣規定合伙企業必須由全體合伙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認繳出資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和出資期限。
合伙企業注重的是合伙人,簡單而言就是注重人合,對資本的依賴不是很強,且其中會有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并未規定最低注冊資本。
二、注冊合伙企業的其他相關要求
1.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伙協議;
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6.合伙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合伙企業的債務分為兩種,一種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一種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償債責任,因此也規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個人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負無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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