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經營簡單說就是再天津注冊,再北京開展業務活動,是可以得,但是需要進行地址搬遷,或者再北京辦理分公司,否則異地經營是違法得。接下來上海注冊公司壹隆小編做了相關整理。
根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只能有一個住所,如需變更住所應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如果擅自變更則會受到行政處罰。所以,“異地經營”是違法的,企業應當補充學習相關法律規定防止踩雷。
公司異地經營的方法
1、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并且依法領取分公的營業執照,這樣才是正規的經營。設立分公司需要經過總公司股東大會同意,且有當地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以及分公司地址等資料,審核通過后便可領取分公司營業執照了。
2、變更公司地址。
如在天津注冊,在北京經營,那就去工商局變更登記地址,把公司的注冊地址變更為現在的辦公地址。直到變更完畢,領取了新的營業執照就可以放心的在新地址辦公了。
3、設立辦事處。
辦事處是以前的說法,現在已經不存在,以前需要注冊,2006年新公司法實施以后,就不在需要注冊了
由此可見,公司注冊完成后不能直接進行異地經營,需要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變更。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沒有做響應變更直接異地經營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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